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已由贵州省能源局以黔能源审〔2025]2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20%、银行贷款80%,招标人为贵州能源集团大方发电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贵州省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贵州省毕节市大方县。该厂址地处大方县县城西南约10km的顺德街道新铺社区附近,在华电大方电厂东北侧,厂址以西约1km有织毕铁路通过、约1.5km为白甫河对江河段由北向南流过,以东约1km为贵毕高等级公路南北向通过。
2.2 建设规模: 2×66万千瓦高效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配套设施。
2.3 项目总投资(元):6698730000.00,本标段合同估算价(元):10000000.00
2.4 计划工期(天):840
2.5 招标范围:(1)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从开工准备、勘察设计、三通一平、设备监造(含三大主机)、设备及材料的选型和验收、建筑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运、性能试验、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工程资料归档等,直至转商业运行期间实行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2)贵州能源大方2×66万千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项目厂区总平面布置用地红线范围和拟用场地(临时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场平土石方工程、边坡挡墙、地基处理、施工勘察、厂外输送系统(煤、灰等)、厂外取水工程(利用华电大方电厂设施改扩建)、厂外排水工程、从华电大方电厂引接蒸汽、行政办公楼、职工倒班楼、职工食堂、幼儿园、还建华电大方电厂公路、华电大方电厂运煤公路(S214省道至厂区,约1.8km)、华电大方电厂进厂公路(S214省道至行政办公楼和倒班楼,约1.2km)、灰场工程(含运灰公路,距离厂区南侧直线距离约6km)、火车卸煤设施(火车来煤门式采样装置、卸煤、输煤等设备设施)和翻车机系统的安装工程施工和调试、线路迁改、接入系统、环保工程、施工用电、施工用水、临时设施等的全过程的监理工作均包含在招标范围内。 (3)贵州能源大方电厂铁路货场专用线项目不在投标人监理服务范围。 (4)火车来煤门式采样装置至跨越织毕铁路旋转桥体(含跨越织毕铁路旋转桥体)范围内的土建工程不在投标人监理服务范围,安装、调试、验收在投标人监理服务范围。 (5)本项目水土保持工程监理、监测、竣工验收和环境保护监测不在投标人监理服务范围。 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特别说明:本公告填写的标段估算价仅为满足交易系统需要而填写的数字,该数字非本项目的估算价,不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且本项目并未有估算价,投标人应结合招标范围、自身服务能力及市场价格水平自主报价。
2.7 质量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和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 4.投标人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