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由垫江县发改和改革委员会以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3-500231-04-01-684758)备案建设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丹香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垫江县高新区桂阳组团、澄溪组团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光伏项目材料设备采购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本次招标项目货物采购估算金额:16417160.72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光伏电气系统、土建工程、接地系统、水清洗系统及灭火器等材料设备。具体招标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招标文件、答疑资料、澄清资料以及其他补遗资料所包含的相关内容,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5 交货地点:垫江县高新区桂阳组团、澄溪组团(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交货期:提供的材料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分批次进行供货(在供货前由招标人提供材料或设备计划清单)
☑2.7 标段划分: /
2.8 其他: /
3.1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以投标货物的下列身份参加投标: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