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20#、23#楼剩余工程(二次)已由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行政审批与政务服务局以2018-611203-70-03-047523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安沣东城建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昆明四路以北,沣泾大道以西;
2.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214835.1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34937.0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79898.11平方米;
2.3 项目投资总额:239995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662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20#、23#楼剩余工程(二次);标段编号: E6112003509lqymhgy04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内容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20#、23#楼剩余工程,包括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其他零星工程等内容,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20#、23#楼剩余工程(二次):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3.2 标段名称: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沣滨水镇B区项目20#、23#楼剩余工程(二次):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①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资料;②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④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⑤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⑥申请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⑦申请人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未被列为限制参与投标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合格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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