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浙盛康公开【2025】14号
项目名称: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40
最高限价(元):/
标项名称: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渣处置服务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遂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区内垃圾焚烧废渣处置量约100吨/天.,托底价40元/吨(由中标单位支付给采购人)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12月31日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本项内容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现场完成查询)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拒绝转包或分包。
4.特定资格条件:
4.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炉渣销售、固废处理、综合利用等相关内容。
4.2环保相关资质:需提供相关环评文件,如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及环保验收等。
4.3运输资质:如果销售单位自行运输炉渣,需要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若委托其他运输公司运输,则需提供与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运输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