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JMYC-2025-071
项目名称:峡口镇峡口社区未保示范站建设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01,399.65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峡口镇峡口社区未保示范站建设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1,399.65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1,399.65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未保示范站建设提升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01,399.65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峡口镇峡口社区未保示范站建设提升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合同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型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且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供应商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峡口镇峡口社区未保示范站建设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②供应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B 证,且无在建项目;
③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④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供应商未列入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www.creditchina.gov.cn),也未列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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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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