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新乡“等容量替代”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单位:国电投新乡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地点:豫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二、标段情况
谈判编号:
标段名称:国家电投新乡“等容量替代”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谈判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项目范围:
在河南公司的要求指导下,根据国家、省市及行业标准,编制国家电投河南公司新乡“等容量替代”2×10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项目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能通过公司、河南公司在项目前期规划方面的要求,满足河南公司在项目初期对投资决策的需要。
具体内容以谈判文件为准。
二、报名单位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谈判响应方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谈判响应方应是一般纳税人资格。
3.谈判响应方应经营状况良好。
4.谈判响应方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责任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6.安全要求:
6.1未被集团公司、河南公司列为供应商“黑名单”或“严重不良行为”且在惩戒期内的。
6.2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投标截止日前36个月--“释义同下”)内不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存在较大安全事故。
6.3谈判响应方在近3年内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质量环保事故(须提供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三年无事故证明,或投标人承诺函)。【涉及安全项目需添加红色字体内容】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8.谈判响应方与国家电投河南公司及所属单位无任何纠纷。
9.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谈判响应方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网站和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不得存在失信行为,或存在严重违约、串标、非法取得中标类行政处罚,且在惩戒期内的。
(二)专项资格要求
1.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证书。
2.具有近5年内(自响应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至少2个2X1000MW燃煤机组初可或可研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首页、承包范围、签字页)、竣工证明(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文件或其他有效证明资料)。
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应答人近36个月内(含,自投标截止日起往前推算)不存在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近18个月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未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5.承包商及其分包商未被列入国家电投河南公司承包商“黑名单”库。
(三)特别说明
1.谈判方对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系统行贿涉案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制度,涉案单位及行贿人(包括其实际控制企业)永久禁入,其投标资格按不合格认定。
2.如潜在谈判响应方就本项目设置的资质资格要求有合理质疑,请在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四、发售谈判文件事宜
1.谈判文件发售方式
本项目实行在线售卖谈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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