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已由榆林市横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横政审批投发[2024]26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横山区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横山区怀远街道办、夏州街道 办、城关街道办、白界镇共计 40 个点
2.2 工程规模:对区域内公共停车位安装120kw双枪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79台,风冷式单枪52台,液冷式单枪56台,配套安装变压器;建设智能管理平台:主要包括充电桩监控后台、充电机控制系统、计量收费系统、安防系统等设备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42358400元,(其中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8139474.04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
1、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1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4001001;标段类型: 施工;
2、标段名称: 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2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4001002;标段类型: 施工;
3、标段名称: 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3标段);标段编号: E6108003536c02994001003;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 包括怀远街道、武装部、体育场东路、运管服务中心、人民医院传染病大楼、电信小区门口、西沙首泰南侧砖梁广场、体委院内、横山中学地下停车场、横山区法院门口、运动公园停车场、横山区政府、财政局、自然资源规划局、横山二中、怀仁路街道办;主要建设内容为:分体式双枪90台,风冷式单枪13台,液冷式单枪21台,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包括充电桩监控后台、充电机控制系统、计量收费系统、安防系统等,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标段2: 包括草海则农贸市场、异地移民搬迁、全民健身中心、张家坬村文化广场、南大街市政停车场、高镇政府、高镇加油站右侧、武镇政府院内、党岔镇人民政府、响水镇道班门口;主要建设内容为:分体式双枪107台,风冷式单枪21台,液冷式单枪21台,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包括充电桩监控后台、充电机控制系统、计量收费系统、安防系统等,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标段3: 包括波罗古镇、殿市村环城路西边、塔湾镇政府广场、赵石畔、韩岔镇政府、凤凰新城、白界镇政府产业园区、 雷龙湾政府西侧供销社广场、魏家楼镇高速路口、南塔办事处、双城办事处、艾好峁办事处、石窑沟办事处院内、石马坬农场;主要建设内容为:分体式双枪82台,风冷式单枪13台,液冷式单枪14台,智能管理平台建设包括充电桩监控后台、充电机控制系统、计量收费系统、安防系统等,施工图纸设计、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所包含的工程内容及范围。
2.7其他:各标段最高限价:N1标段13065028.97元;N2标段13136661.06元;N3标段11937784.01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1标段);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2标段);横山区新能源充电桩建设项目(N3标段):
本次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本公司的注册建造师,具备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②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满足本次招标资格要求条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投标时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3.3 每个投标企业只能选择参与本项目其中一个标段的投标。如同时参与两个及以上标段的投标,则否决该企业所有标段的投标。
3.4 投标人还应具备下列要求:
3.4.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国家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
3.4.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赋码后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查询截图。
注:2025 年至今新成立公司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4.4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录入并可查询(仅电力施工总承包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施工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⑤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⑥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http://wenshu.court.gov.cn/)。
3.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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