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408-520526-04-05-740481
本招标项目威宁县苹果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项目编码:2408-520526-04-05-740481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贵州威宁产投生态果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迤那镇、牛棚镇、中水镇、观风海镇等乡镇;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计划对8275.2836亩的苹果种植基地进行改造,主要改造工程包括苹果树苗购买及种植、施肥、覆草等生产生物性工程,购置农机设备等。对原苹果基地基础设施进行改建,改扩建内容包括:苹果树补种154600棵、厂区道路硬化2.5公里、水泵房630.00平方米、肥料库420.00平方米、农药库210.00平方米、库房800.00平方米、滴灌配件库294.00平方米、农机库840.00平方米、油库126.00平方米,地坪硬化400.00平方米,厕所3个,新建防雹网7241.28亩,以及喷灌系统和其他附属工程。
2.3 计划投资:总投资25318.35万元(本次招标金额约7244.12万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1、施工部份:完成建设内容中的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采购部份:建设内容中的货物采购及设备的供货及安装、调试、试运行、后期维保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2、资质要求:施工部份: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3、采购部份: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提供)资格:施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系已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2)同一专业的各方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较低单位的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内容、责任及权利义务;(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5)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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