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2025年一码到底标签到货检测采购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公开询比(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2025年一码到底标签到货检测采购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PDI-ZB-2025-0327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电信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标段划分:不划分
1.6成交单位数量及份额:一家,100%。
1.7本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976,400.00元(含税),响应报价超过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内容:本次拟采购1家检测机构,负责全国RFID电子标签的产品到货检测服务。预估采购数量具体如下:
序号 |
检测项目 |
检测产品 |
预估采购数量(次) |
|
1 |
物理性能 |
抗脱落 |
五类标签(D类不测,只测初粘和持粘) |
100 |
2 |
电气性能 |
读取距离 |
六类标签 |
120 |
3 |
方向性 |
六类标签 |
120 |
|
4 |
数据保持时间及寿命 |
A类:室外硬质特种抗金属标签 |
2 |
|
5 |
C类:室内硬质普通抗金属标签 |
2 |
||
6 |
B类:室内柔性抗金属标签 |
2 |
||
7 |
数据格式 |
存储容量 |
六类标签 |
120 |
注:以上预估数量为采购人预估的服务期内需要检测的数量,具体以采购人的实际检测需求为准。
具体检测项目及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服务地点:成交供应商所在地。
2.4服务标准: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事业单位或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检测资质:供应商应具备通过国家认证的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证书授权检测能力范围覆盖以下任一标准:
(1)ISO/IEC 18046-3《信息技术 射频识别设备性能测试方法 第3部分:标签性能的试验方法》(2012或后续版本);
(2)EPC global Class-1 Gen-2《标签性能参数及测试方法》。
注:(1)须提供上述有效证书及证书附表扫描件(以上证明文件需能体现评审标准所列事项,否则不予认可)。
(2)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内容不齐全或不清晰等导致评委无法认定的,一律不予认可。
3.3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4自然人股东: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5高级管理人员: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7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10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10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国或总部“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入全品类或检测服务类“中国铁塔全国级或总部级供应商黑名单”的。
(11)供应商总部全品类或检测服务类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尚未出具事故责任认定报告的,不得参加总部所属标段响应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12)供应商非集中采购项目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不涉及整改,或整改不合格或恢复合作后再次被认定存在一般负面行为,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非集中采购项目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13)因撤销投标/响应文件,被处以禁止与中国铁塔开展相应地域(全国或总部)充分竞争采购领域全品类或检测服务类合作,且在有效期内的。
3.8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3.9转包或分包:本项目不得转包或分包。
3.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公开询比(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相应文件将被否决。
5.公开询比(比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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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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