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HY-GK-2025-10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税务局2025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服务地点:1.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龙南街61号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税务局龙南办公区;2.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景秀花园西北侧80米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税务局 新工办公区;3.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联通大道联通名苑南门西30米 国家税务总局齐齐哈尔市铁锋区税务局扎龙办公区
服务内容:包括:早餐食材:牛奶三次、豆浆两次每周;馄饨、面条每周各一次,鸡蛋每周需供应5次,荤菜一个、素菜一个,主要以白菜、土豆、豆腐、茄子、蒜薹、西蓝花、熟食等应季性蔬菜(具体需求见每周菜谱),主食主要提供白面等。
午餐食材:每日午餐六个菜(两个肉菜、四个素菜)。鱼肉每周提供两到三次主要以鲫鱼、黄花鱼、刀鱼、海产品等,肉类以猪肉、牛羊肉、鸡肉、鸡翅、鲜排骨为主;蔬菜需提供白菜、柿子、大头菜、土豆、冬瓜、菜花、尖椒等,以应季菜品为主;另外需提供酸菜、豆制品等(具体需求见每周菜谱)。主食需要提供大米、白面等。
每周需要提供五次酸奶和水果,酸奶以本地为主,水果主要为应季水果按照每日人均一个或一盒数量提供,每周还需提供豆油、色拉油、咸盐、酱油、醋等调料品。
回民菜品:主要是牛羊肉、牛百叶、羊杂等。
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采用1+1+1的形式,即1年合同期结束后,综合考量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业务能力、企业运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签订1年期限的服务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注: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食堂管理考评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限:服务期3年,采用1+1+1的形式,即1年合同期结束后,综合考量成交供应商服务质量、业务能力、企业运营状况等方面的情况,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可继续签订1年期限的服务合同,合同总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含),注:合同服务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食堂管理考评情况单方面解除合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3.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合格供应商条件:3.3供应商至少配备:运输人员1人,食材供应负责人1人(须具备健康证),食材供应人员1人(须具备健康证);3.4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申请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申请人(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其投标将被否决;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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