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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默特左旗]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内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项目编号:A1500002025101001001

2.1  招标条件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教发展函﹝2024﹞197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教发展函﹝2024﹞19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自治区本级财政性资金和学校自筹,资金已落实。使用单位为内蒙古医科大学,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中佳工程项目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及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1  招标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

2.2.2  建设地点: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院内。

2.2.3  建设规模:

1  校区医院总建筑面积2798.80平方米,床位规模50床。主体工程:新建地上2层,总建筑面积2788.80平方米的框架结构医院综合楼1座。其中一层建筑面积1291.74平方米,层高4.5米;二层建筑面积为1416.54平方米,层高4.2米;机房层建筑面积80.52平方米。设备用房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高度3.9米,建筑层数:地上一层,层高3.0米。室外附属工程:配套建设室外花岗岩硬化工程、绿化工程、植草砖硬化工程、路灯、庭院灯,以及其它室外给排水、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和设施。

2  学生公寓总建筑面积14273平方米。主体工程:新建地上6层,建筑面积4223平方米框架结构的A座学生公寓1座;新建地上6层,建筑面积5025平方米框架结构的B座学生公寓1座;新建地上6层,建筑面积5025平方米框架结构的C座学生公寓1座。附属工程:配套建设景观连廊、沥青混凝土道路、透水砖硬化、绿化,以及其它室外给排水、热力、电力、电信等管线和设施。

2.2.4  项目总投资额:校区医院1911.86万元;学生公寓6536.39万元;本次施工合同估算价共计约7143万元,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估算价共计约176.92万元。

2.2.5   招标范围:

1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

(1)校区医院: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室外电气工程、10kV供电工程、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外网采暖、外网给排水、外网消防、设备用房土石方工程、设备用房建筑工程、设备用房装饰工程、设备用房安装工程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并满足使用功能和建设内容。

(2)学生公寓:施工图纸范围内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采暖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道路硬化工程、绿化工程、室外电气工程、10kV供电工程、外网采暖、外网给排水、外网消防、绿化喷灌等内容,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并满足使用功能和建设内容。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招标范围

(1)项目管理:①工程报批报建服务②工程勘察设计管理③工程招标采购管理④施工项目管理。

(2)过程跟踪及结算审核造价咨询:①按照批复文件制定造价控制的实施流程,确定造价控制目标②负责招标工程量核对工作③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进度计划,编制用款计划④参与造价控制有关的工程会议⑤负责对承包人报送的每月(期)完成进度款报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当月(期)付款资料⑥发承包双方提出造价争议及索赔时,凭据合同和有关法律、法规,提供咨询服务并出具成果文件⑦负责审核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等发生的费用并出具审核成果文件,相应调整造价控制目标,并向自治区代建中心提供造价控制动态分析报告⑧负责审核分阶段完工的分部工程过程结算,并提供相应的成果文件⑨负责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出具完整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各项费用汇总表,配合相关部门(财政、发改、审计部门等)的审核工作⑩负责工程实施阶段材料、设备的询价认价工作,提供与造价控制相关的人工、材料、设备等造价信息和其他咨询,及与本建设项目相关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的询价审核并提供相关成果(如需要)⑪负责自治区代建中心根据造价咨询服务需要委托的其他工作。

(3)施工监理:施工标段招标内容及本项目所有施工的监理。

2.2.6  计划工期:2025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5日,共计730日历天。

2.2.7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该工程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止,如果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之日晚于质量保修期届满之日,以工程决算审计完成之日为截止日。

2.2.8  标段划分:本项目按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1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施工。

2  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医院建设项目和内蒙古医科大学金山校区学生公寓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9  质量要求

1  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

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设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同时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现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规定和委托人要求。

2.2.10  绿色建筑星级要求:达到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并获得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证书,根据《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24)要求,绿色建材应用比例不低于10%。

2.3  投标人资格要求

2.3.1  施工标段

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项目经理资格:校区医院、学生公寓项目须分别配备1名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拟派项目经理均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范围、责任、权利和义务]。

(2)委托代理人必须由学生公寓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联合体投标的,学生公寓项目拟派项目经理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

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合同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2.3.2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标段

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

(2)具有有效的下列资质之一:1)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  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且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2)项目管理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本企业注册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

(3)造价负责人: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土木建筑工程专业或安装工程专业的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

(4)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5)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负责人、造价负责人及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由不同人员担任。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其他要求: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5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指参与完成的房屋建筑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的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类似工程业绩合同及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建设工程项目: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与本招标项目投标人签订合同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合同和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合同载明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总监理工程师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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