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
滏阳河、滏阳新河桃城区上游段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河道底泥基质改良一体化模块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JKJ-XT-WZZB-2025-001
1.招标条件
滏阳河、滏阳新河桃城区上游段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施工 总承包(EPC)项目采购招标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上述项目所需的河道底泥基质改良一体化模块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2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27号令)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滏阳新河中湖大道桥段东侧建设约 21000 ㎡人工湿地,配套设置一体化可移动提升泵站一座。在衡水市桃城区滏阳新河入境段至侯店桥,建设河岸生态植被缓冲带,于河道两岸布设,两岸各宽3. 2m (水面以上 1.2m,水面以下 2m)。总覆盖面积约 80000 ㎡。在滏阳河段桃城区入境断面至侯庄闸前段约14.5km以及滏阳新河段桃城区入境断面至侯店桥约 12.7km 进行河道底泥基质改良。在衡水市桃城区滏阳新河入境段至侯店桥段进行水生动物群落多样性修复,投放面积约 25000 ㎡。建设可移动式水环境智慧管理系统一套(包括工程范围内河道监控及河道监测设备)。
3.2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3.3 招标方式: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
4.2 本次招标一包一投,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招标中同时投标。
4.4 投标人不得是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或其它利益相关人。
4.5 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或《中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不宜合作供应商名单》。
5.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5.1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
5.2 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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