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生产支护材料检测服务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334-CGN-250932378、SXMTZB2502F-1245(N))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
一、采购条件
本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生产支护材料检测服务(采购项目编号:JNC334-CGN-250932378、SXMTZB2502F-1245(N)),已由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资金,采购人为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根据国家、行业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锚杆、锚索、锚固剂、铅丝、水泥、石屑、石子、河沙、速凝剂、塑料网、型钢、混凝土试块、锚具、锚索托盘、螺栓卡缆、钢筋网片、钢筋托梁等支护材料须随机抽样送交经装备制造集团公司生产技术部认可的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包)。本次采购为其中的: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生产支护材料检测服务:
标段(包)内容: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生产支护材料检测服务。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或总金额达到预算金额。
2.4 服务地点: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检测机构按照成庄矿提供的检测内容和检测项目进行检测,检测机构应具备国家实验室质量体系运行规范、仪器设备以及相关的标准法规和技术规范作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晋城蓝焰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成庄矿矿用生产支护材料检测服务,该标段(包)中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煤炭工业建设工程检测机构能力等级资质证书(核定等级:甲级)、须具备《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须提供附表)
3.3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至少1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①合同扫描件或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承包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②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有效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发票扫描件或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3.5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10月17日18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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