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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分光传输设备(XYL2025GZ170A06)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YL2025GZ170A06

项目名称:波分光传输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标的名称:波分光传输设备

2、标的数量:1套网管系统、2台波分光传输设备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4、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谈判,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谈判。

5、本项目为货物类,使用财政性资金,但本项目采购内容不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故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管理项目,不纳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范围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交货验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2)本项目的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3)如所有货物制造商如属于中型、小型或微型企业,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有货物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具体格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按响应文件格式与要求)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响应,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显示“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没有找到您搜索数据”,视为没有上述三类不良信用记录)。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3.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书面声明: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0月18日  至 2025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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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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