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函
询价编号:ZT11(10)-HCHJZHZZXM-XJ-2025-02
公司:
因 孝感汉川 城市环境整治施工需要,我公司汉川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拟采购一批沥青混凝土(清单如下表),请贵公司按以下具体要求进行报价。
一.物资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备注 |
沥青混凝土 |
粗粒式AC25 |
GB/T 14684-2011 |
m³ |
554 |
项目工地 |
||
2 |
沥青混凝土 |
细粒式SMA改性 |
GB/T 14684-2011 |
m³ |
511 |
项目工地 |
|
合计 |
1065 |
二.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需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报价人若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工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需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过磅及现场量方进行验收
5.质量要求:供货方提供的沥青混凝土必须符合GB/T 14684-2011标准要求,且必须符合本项目设计图纸要求的质量标准。生产沥青混凝土所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合格,符合相关质量标准,未经检测或检测不合格的原材料不得使用。
6.交货期限:供货方需在需方下达计划后72小时内送达指定交货地点。
7.交货地点:汉川市S106与交警路交叉中铁十一局工地。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结算方式:结算采用“一票制”,结算单价在合同有效期内执行固定价。
8.2.货款支付方式:
8.2.1货款按月结算,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经税务机关认证通过后,1个月内支付乙方供应期所供合格物资 60 %货款,6个月支付至该批合格物资95%货款,12个月支付至该批合格物资100%货款,货款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责任。
9.报价有效期:60日。
10.其他要求: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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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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