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吉林、黑龙江区域物资集中招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YJ-A-WZ-2025-085号
1.招标条件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七部委第12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办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27号令《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七部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所列的自购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做为招标人对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绥芬河保交楼项目所需水电暖材料公开招标采购。
1.2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集安市边境村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与集安市政府合作的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山皮土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五常市五常镇金山大街北侧污水管网工程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国家超长期特别国债、省级一般债及地方政府自筹,业主为五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为总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混凝土、沥青混凝土、地材、PE管、预制构件等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4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为本招标项目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已由长春市二道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二发改〔2025]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项目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管材、铺装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1.5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集安市边境村镇人居环境提升工程(一期)工程为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与集安市政府合作的EPC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为该工程总承包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以及业主或工程项目上级单位物资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及要求,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本项目的花岗岩、铸铁泄水管、土工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绥芬河保交楼项目概况: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绿化、小区道路、室外综合管网、小区围墙、小区强电工程,建设地点:绥芬河市乌苏里大街北,规划路以西,项目位绥芬河市区,工程造价3953823.30元。本次竞谈内容为钢材、水暖件、电力电器、建筑材料。
2.2集安人居项目群项目概况:
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吉林省通化市集安市下辖各乡镇街道。本项目主要建设公路工程、供水保障工程、环境提升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其中公路工程新建、改建公路146条,总计388.368km。主要为混凝土路面加铺沥青(白改黑),其中头道镇相对集中(61段99.768公里)
2.3五常市五常镇金山大街北侧污水管网工程项目概况: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污水管道13566m,管径d300-d800mm等内容。项目位于五常市,工程造价4429万元。
2.4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项目概况:
(1)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东新社区中峰花园小区。(2)主要建设规模:本项目对中峰花园小区实施综合改造,共9栋建筑,680户居民,总用地面积4.52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76万平方米。主要为:①配套基础设施改造混凝土坡道翻建438平方米,沥青混凝土罩面2649.8平方米,沥青路翻建6128.27平方米,方砖利旧修复1251平方米,翻建行车方砖3911.1平方米,新建雨水管线1165.7米,更换污水管线1207.9米,更换供热管线3562.1米,新增雨水花园261.1平方米等基础设施改造;
②楼本体改造
更换管道井防火门707模,更换楼内穿地沟排水管1280m,更换采暖管线9085米等附属设施改造
2.5松长高速公路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新建抚松至长白高速公路松江河至长白段第04标段位于吉林省白山市松江河镇东南侧,起讫里程为K79+542~K89+507,线路全长9.965公里,桥隧比为96.35%,总工期48个月。采用设计速度80km/h的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整体式路基宽度25.5m。标段主要工程内容包含:填方2.4万方,最大填高11.76米;挖方25.8万方,最大挖深56.44米;构造物:特大桥2座/3563.9米、大桥1座/506.3米、中桥0座、小桥通道0座、匝道桥0座、天桥0座、涵洞3处,最长33米、最大墩高78米、649片梁(T梁649片、箱梁0片)、钢板-混凝土组合梁78跨;隧道3座、最长2826米。
3.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3.1绥芬河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包件号:SDN-1)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或小规模纳
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3.1.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具有足够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试验室资质,必须符合国
家的相关规定。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段施工要求和需要,满足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示准执行。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一份2024年以来100万以上的招标物资的供货业绩。且没有不良反映。如果是代理商可允许提供自己或者代理生产厂家的业绩。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1.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1.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以及厂家资料需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鲁班平台。
3.1.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2集安人居项目群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SPT-1)
3.2.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2.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3.2.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2.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3.2.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2.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2.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不需要提供厂家授权。可以不提供履约信用证明、可以不提供银行信贷证明、电子章不作为废标条件。
3.2.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3五常污水管网项目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HNT-1、LQHNT-1、DC-1、PE-1、YZGJ-1)
3.3.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或小规模纳税人资质,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3.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具有足够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和试验室资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3.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报表,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3.3.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品种,质量必须满足本合同段施工要求和需要,满足《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合格标准,国家和行业标准有变化时,按新标准执行。
3.3.5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备一定的运输应变能力。
3.3.6.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3.7.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以及厂家资料需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鲁班平台。
3.3.8.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4长春市二道区东站街道老旧居住区宜居改造工程包件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GC-1、PZCL-1)
3.4.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
、有效的营业执照。
3.4.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4.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3.4.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3.4.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4.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4.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经销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经销商不需要提供厂家授权。可以不提供履约信用证明、可以不提供银行信贷证明、电子章不作为废标条件。
3.4.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5松长高速公路项目包件铸铁泄水管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XSG-1)
3.5.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投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5.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备满足投标物资的供应能力及满足施工要求时间,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3.5.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财务状况报告(注:可以是投标人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或第三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对于 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或投标人的完税证明,格式自拟)。
3.5.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5.5供货业绩要求:无要求。
3.5.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期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的投标人;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人信贷证明和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在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及中铁一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5.7投标人具备诚信经营要求:通过“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投标日期截止日前一周内“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截图),列入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5.8其他要求:生产厂或代理商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代理商提供厂家授权书以及厂家资料需加盖授权厂家鲜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必须加盖公章,扫描后上传鲁班平台。
3.5.9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因物资质量、供应等问题,被行业主管部门处罚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不接受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1年有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
3.5.10招标人业主方要求材料进场前进行备案,只有通过招标人业主方备案的材料才能使用,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材料备案工作,若不能通过招标人业主方材料备案工作,招标人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6松长高速公路项目包件护栏花岗岩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HGY-1)
3.6.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6.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6.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6.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近两年(2023年、2024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服告至少一份。
3.6.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铁路、市政、民航、公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6.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6.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6.8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件兼投不兼中。
3.6.9投标人须在《中铁一局2024-2025年度方木模板、石材准入招募入围供应商名录-石材》内,框架协议外供应商投标无效,详见附件4。
3.6.10招标人业主方要求材料进场前进行备案,只有通过招标人业主方备案的材料才能使用,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材料备案工作,若不能通过招标人业主方材料备案工作,招标人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3.7松长高速公路项目包件土工布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包件号TGB-1)
3.7.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7.2生产能力:生产商须具备投标物资相应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7.3财务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3.7.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须具有近两年(2023年、2024年)由专业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至少一份。
3.7.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铁路、市政、民航、公路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三份(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3.7.6履约信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不存在因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存在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近两年没有在其他项目物资投标中提供虚假材料或违规违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状态;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近两年未发生因物资质量问题引起的责任事故;投标人应到“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查询结果页面截屏并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不属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网址: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同时,要求投标人提供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投标人履约情况证明;不接受在国铁集团、中国中铁、中铁一局限制交易期内的投标单位。
3.7.7其他要求:生产厂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厂出具的投标函、营业执照复印件、承诺函、报价单、报价分析表、资质证书及需要加盖公章的生产厂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盖电子章的资料为无效资料。
3.7.8本包件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包件兼投不兼中。
3.7.9投标人须在《中铁一局钢绞线、瓷砖等14种材料框架采购入围供应商名录-10.土工防水框架入围名录中土工布膜材料》内,框架协议外供应商投标无效,详见附件4。
3.7.10招标人业主方要求材料进场前进行备案,只有通过招标人业主方备案的材料才能使用,投标人中标后需配合招标人完成材料备案工作,若不能通过招标人业主方材料备案工作,招标人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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