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A15252620251017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设备采购已由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西发改字【2023】21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财政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西乌珠穆沁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电子商务产业园项目设备采购。
2.2计划投资:约14645770元。
2.3计划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2.4交货地点: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珠穆沁旗电子商务产业园(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新高勒路西侧、高日罕街北侧)。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2个标段,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标段名称 |
工程内容 |
金额(元) |
1 |
一标段 |
园区综合运营及物流管理平台,具体详见清单。 |
13999820 |
2 |
二标段 |
园区运营配套车辆,具体详见清单。 |
64595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并未处于失信状态或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2投标人应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代理经销商,供货产品必须是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供货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其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针对核心设备)。
3.3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经查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可以参与多个标段投标,但是只可以中标一个标段。如果多个标段同时排名第一,按照标段顺序优先中标,其余标段延续下一名,以此类推(如有)。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核心设备同一品牌的设备在同一标段内只接受一个制造商或制造商为本项目授权的一个代理商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其他设备不受限制。
3.8中标人将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地点后,负责安装、调试、试运行、技术援助、培训和其他类似的义务等。[需要上牌的设备(如有)应办理各项保险(期限为一年,含交强险、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车辆损失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并缴纳各项税费和规费等相关费用进行包牌交付];特种设备应按地方安全、环保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注册登记或备案(针对特种机械设备,如有)。
3.9招标文件清单中所引用的品牌(如有)或参数并不指向于某一品牌或产品,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上述数据的产品对所投设备作出响应,但其所投设备需满足使用需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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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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