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津区污水管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新津区污水管道综合治理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新发改投资【2025】170号,新发改投资【2025】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新津区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津水城水环境治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新津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新发改投资【2025】1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航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津区。
2.2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兴园3路等 DN800-1200 开挖换管约 940 米,DN300-600 非开挖修复约 500 米,花源、花桥、兴义、方兴、普兴等片区 DN300-800 非开挖修复约 26000米,邓双片区亚特兰蒂斯段新建管网约 1000米,万街污水处理厂至兴园14路新建管网约 1500 米,儒林路开挖换管约1300米,管材均为钢筋混凝士管;进行局部树脂固化约 342 处、检查井修复约 676 座、检查井盖更换约 300 座、雨算子更换约112座,土体注浆约88处等。
2.3 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内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的全部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并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所有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3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近3年(2022年01月01)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金额不低于8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
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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