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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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郑惠财公开招标-2025-12 | |||||||||||
2、项目名称:郑州市惠济区城市管理局惠济区垃圾分拣中心运营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8,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8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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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5.1采购内容:确定一家运营单位,开展惠济区厨余垃圾、果蔬垃圾、大件垃圾、废旧纺织物、可回收物、有害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置;对分拣中心厂区、设备日常维护、参观接待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 5.2服务质量: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 5.3服务期限:两年。 5.4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6包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 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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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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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审查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zxgk.court.gov.cn/shixi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如核查情况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采购人、代理机构现场核查结果为准。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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