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招标说明
本次招标项目为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由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承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对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经理部市政工程进行招标。以下甲方为项目部,乙方为此次来投标报价的协作单位。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临沧边境经济合作区南伞园区农特产品进出口加工产业园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临沧市镇康县,项目占地612.9亩,总建筑面积11.34万平方米,主要为农产品加工标准厂房、仓储用房、设备用房。同步完善园区内市政道路、环境绿化、供电、通讯等基础配套设施。项目共分为三期建设
招标范围:一期市政道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三、工期安排
本工程我公司计划2025年11月20日开工,完成日期为2026年2月31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四、对竞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具有所承揽相应工程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许可证、税务登记证,且具有劳务资质。
2.在中铁十局进行了准入,且已在中铁鲁班网通过认证。若为股份公司A级、B级资信等级,或公司战略合作企业的,可相应加分。
3.具备施工内容中所需要的人员和设备。
4.近三年有过不少于一个项目的类似相关施工业绩,且履约情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5.投标单位必须具备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6.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以下投标人不能参与报名
1.列入股份公司、集团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
2.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破产、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状态。
3.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安全质量事故、刑事诉讼案件和不良履约记录。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现金人民币1000元(壹仟元整)。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标后不履行签订合同、不退还),不中标1个月后招标人无息退还投标人。开标时未缴纳,则当场取消资格。
汇款时注明为中铁十局第七分公司南伞项目土建、安装工程投标保证金,且必须为法人基本账户汇入
开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高新六路支行
帐号:61050177004100000625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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