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LNG干线张应站青岛能源华润用户分输支路调试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山东LNG干线张应站青岛能源华润用户分输支路调试项目项目编号:GWSDFW-2025XB-YWBZZX-23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油管道物资装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山东LNG干线张应输气站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本次项目主要计划对山东LNG干线张应输气站新增下载用户青岛能源华润分输支路进行控制功能完善,实现自动分输逻辑功能、计量和调压支路自动切换功能等,并根据现场工艺对上位组态进行修改,最终完成各逻辑调试并与山东分公司监视中心、国家管网油气主(备)调控中心进行联合调试,以实现青岛能源华润用户各项控制功能,满足运行要求。
山东LNG干线张应站青岛能源华润用户分输支路调试项目
标段编号:25-JZ-HRTS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21 14: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24 23:59: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21 14: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青岛能源华润分输支路进行控制功能完善,实现自动分输逻辑功能、计量和调压支路自动切换功能等,与山东分公司监视中心、国家管网油气主(备)调控中心进行联合调试,满足运行与控制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
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响应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至少有1项SCADA系统联调联试等类似项目业绩。
响应人须提供以下有效业绩证明资料:项目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或中标通知书等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中标通知书等签发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响应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4、信誉要求:
4.1 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a)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b)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二项内容如仍出现异常或不良记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
4.2 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导致响应被否决(响应截止时间前已经解除失信被执行人的除外)。(响应文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复印件)
4.3 2022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近三年),响应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为准,时间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注:上述网站查询以评审时采购评审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采购评审小组应在评审现场对以上涉及网站进行查询,并以查询结果作为评价响应人信誉情况的依据),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
5.1 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
①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注册于响应人单位(扫描原证件)。
若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否则会因为注册证书无效而被否决。若响应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二级注册建造师,需符合对应省份关于启用新版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的相关要求。
②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③项目经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负责人的SCADA系统联调联试等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生效日期为准,需提供合同等足以证明项目负责人负责该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如合同或工程竣工(交工)验收等文件未体现出项目经理姓名,可提供由业主盖章的项目经理证明材料)
④项目经理须是响应人自有员工,响应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的劳动合同主要页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5.2 响应人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取消交易资格(已过处置期的除外),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列入黑名单。(依据国家管网集团及山东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处理清单)
5.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5.4 响应人须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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