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OES/202510/SS218
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6.5万吨级半潜式运输保障船和深潜水工作母船建造项目
预算金额:12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58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交通运输部上海打捞局拟建造一艘6.5万吨级半潜式运输保障船和一艘深潜水工作母船,两艘船均适用于无限航区航行,应满足现行有关的国际公约、规则和中国海事局、中国船级社(CCS)现行有关规范、规则的最新要求并入CCS级。两船均由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负责设计,概况如下:
(1)6.5万吨级半潜式运输保障船为一艘电力推进、DP-2级动力定位能力、具有快速调载功能的三岛式自航半潜船,载重量不小于65000吨,浮潜作业的举力不低于33000吨。
(2)深潜水工作母船为电力推进、DP-3级动力定位能力的海洋工程船舶,船舶功能定位于饱和潜水作业,可满足500米饱和潜水作业要求,有深水缆管铺设功能,可实现水下结构物和柔性管线的安装和维修,以及水下脐带缆和电缆的铺设、维修,还能进行6000米级ROV作业,预留垂直铺软管系统接口。主甲板上设置1台250吨带主动波浪补偿功能的海洋工程吊机。
- 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
包号
序号
货物名称
单位
数量
交付时间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最高投标限价
01
01-1
6.5万吨级半潜式运输保障船
艘
1
自签订合同日起25个月
否
74,500.00万元
(含税)
01-2
深潜水工作母船
艘
1
自签订合同日起28个月
否
51,300.00万元
(含税)
注:1.供应商需对上述所有货物(产品)进行投标,投标必须是一个完整的包,不允许拆分投标;
2.供应商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每艘船对应的最高投标限价。
合同履行期限:6.5万吨级半潜式运输保障船:交付时间为自签订合同日起25个月。 深潜水工作母船:交付时间为自签订合同日起28个月。交付地点:建造船厂码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需从代理机构处正式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且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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