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仑投资2025年龙丰实业传感器等工具、配件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5WZGK4423
本招标项目为昆仑投资2025年龙丰实业传感器等工具、配件物资采购 ,招标人为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资金来源)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2.1 本项目概况:大庆油田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简称招标人)委托,本次招标主要是为大庆油田龙丰实业有限公司所辖广安分公司所需传感器等工具、配件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只确定中标人和中标价格,不确定供货数量。招标人将选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有履行合同能力的综合评价得分第1名的为中标人。
2.2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考察,如发现与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文件响应不符的,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2.3中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至到下次招标为止,最长至2026年6月30日。
2.4 交货期:按用户需求
2.5 交货地点:广安分公司库房(四川)或招标人指定地点
2.6选商方式:用户依据招标结果选定中标供应商。
2.7 技术要求:见附件。
1、投标人须为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或《经销商声明 》原件的扫描件。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原件的扫描件及营业执照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网站查询的截图;
3、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须与招标货物相关。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认证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cnca.gov.cn)网络查询截图;
4、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CMA标志)出具的有效的招标货物需求表中任意一项的2025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前的产品质量检测(检验)报告原件的扫描件及对应发票的原件的扫描件(日期以发票日期为准),名称可以前缀或后缀,包含货物名称字样即有效,报告中委托单位或供样单位必须为投标人,且检测结果必须为“合格”或“符合”,发票中须体现所检测(检验)产品名称及规格型号。发票需提供国家税务总局http://www.chinatax.gov.cn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查验截图。
5、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
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
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
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
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投标人失信分以开标当日*发布的失信行为信息为准,由评标委员会在评审时进行网络查询,如发现投标人有以上失信行为的应截图保存。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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