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编号:采购计划-[2025]-00113号
2.项目编号:JLQZ2025-SG004;
3.项目名称:龙井市三合镇望江阁文旅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683,325.00元;
6.最高限价:1,683,325.00元;
7.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段 划分 |
建设地点 |
采购范围 |
工程质量要求 |
1 |
龙井市三合镇望江阁文旅提升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1 |
龙井市三合镇 |
主要建设2米宽木栈道面积2520.2平方米、公厕改造1座、化粪池1套、污水管线10米、给水管线200米等深水井、空气能采暖设备其他配套设施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
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近年(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财务审计报告);
(4)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磋商。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磋商均无效(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6)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问题、因供应商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争议纠纷及仲裁和诉讼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7)外省入吉建筑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本次磋商(须提供网络截图);
(8)供应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网络截图);
(9)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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