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定化均匀化系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稳定化均匀化系统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YZNO-WZ-GKZB-25-6075
2.2招标项目名称稳定化均匀化系统
2.3招标项目概况生产需要,采购稳定化均匀化系统1套。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采购稳定化均匀化系统1套
2.5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市叙州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
2.6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5个月内,设备源地验收合格;需方通知送货至现场后3个月内安装完成及不带料调试验收合格,待需方通知后3个月内最终验收(带料验收及完成产线软硬件联调)合格并交付使用。
2.7质量标准
符合采购技术条件及图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资质。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列入军采网失信名单(https://www.plap.mil.cn,如适用);
未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适用依法必招项目)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注:投标人需提供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如截图不准确或不清晰的以评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_。
3.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回设备集成商视为制造商。
□代理商投标的,需提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2025年10月21日1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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