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消防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A414-FW1410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服务”、“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招标项目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消防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1项目背景概况:
为保证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消防隐患治理工程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择选优质劳务施工单位,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消防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劳务)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目前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国石油物质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商。
2.1.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主要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全面检查测试,消防设施维修改造,消防设备升级及安装调试等,具体工作量详见工作量清单。乙方需全权负责项目所有相关内容的验收以及有关协调工作,确保系统整体投入正常运行。如因乙方原因在验收过程中发生的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原因导致验收受阻,乙方需承担由此产生一切经济损失和甲方、建设单位要求的经济索赔。即完成本劳务的各项内容。
2.2招标范围:
包含“庆阳长庆精华实业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消防隐患治理工程”项目建设范围内所有工艺安装、消防系统改造工程的施工,消防设备、系统及材料检验检测,消防设备及系统调试,设备设施改造,管线布管、下沟,现场零星防腐,钢制管线安装,现场材料倒运、零星土方、甲方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起重和装卸劳务分包等提供的电焊工、电工、消防设施操作员、操作工、力工、技术员、安全员、质检员等人员具体工作量以工作量清单和甲方委托为准。项目预估金额暂定为55万元(不含税),最终结算工作量以项目实际完成合格工作量为准。
本项目计划投资:人民币(大写)伍拾伍万元整,(小写)55万元(不含税)。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总工期 50 日历日(具体开工日期以建设单位通知进场时间为准)。
2.4服务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共需1名服务商。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企业分支机构等不具备法人资格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持对应法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方可参与投标)。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必须具有施工劳务企业资质。
3.2.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本项目需项目负责人一名,技术负责人一名,具有工程序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一名安全管理负责人,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以及作业人员18人(承诺开工前配备齐全(详见作业人员要求附表))。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安全管理负责人需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2025年1月-2025年8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养老)缴纳证明材料,技术负责人额外提供职称证,安全负责人提供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作业人员提供承诺书。
3.4业绩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0日(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消防工程或劳务外包业绩。
3.5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6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8.2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保事故。3.8.3投标人须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
3.8.4承诺项目实施期间人员不可替换。
3.8.5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8.6 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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