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安全防护材料 询比采购公告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安全防护材料 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1 采购项目名称: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
1.2 采购方案编号: KPYWFL-XJ-05。
1.3 采购人:中咨华科交通建设技术有限公司 。
1.4 采购代理机构: / 。
1.5 采购项目资金: 已落实 。
1.6 采购项目概况: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 8 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位于江门市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8个镇区,主要建设内容:新建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2.82公里,改造DN150~1000排水管道总长度6.85公里,新建5座提升泵站。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安全防护材料 包括原材采购、加工制作、包装、运输交货、质保服务等。
2.3 交货地点: 开平市城区及月山、龙胜、沙塘等 8 镇雨污分流系统提质增效项目施工现场 。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招采物资相符。
(2)财务要求: 近1年财务会计报表 。
(3)业绩要求: 在近36个月内(截止到本询比公告发布的上一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曾获得1个及以上安全防护材料的供货业绩,且每个业绩合同中安全防护材料金额不得低于50万元 。
(4)信誉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
(5)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已列入黑名单,且未解除限制期限;
(4)其他: / 。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7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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