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及伙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第二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及伙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徐州市公安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第二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及伙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 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贾汪区青山泉镇
2.1.2 建设规模:第二看守所生活污水处理及伙房低压线路改造工程,其中涉及变压器安装、低压开关柜安装、低压电缆、污水处理一体化系统设备安装等施工内容。
2.1.3 合同估算价:约 96.02 万元。
2.1.4 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2.1.5 质量标准:合格;
2.1.6 其他: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包括变压器安装、低压开关柜安装、低压电缆、污水处理一体化系统设备安装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不得是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公司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信息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的变更备案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项目经理不得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任一职务(已在绿化养护、市政养护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检员、安全员、施工员视为有在建工程)。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自2020年4月1日(含)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江苏华磊装饰幕墙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瑞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徐州市中成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上海丰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上海誉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南京金立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金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万融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徐州金工空间结构有限公司、上海蓝灯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晋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国瑞信安科技有限公司、深圳深网视界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绿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衢时代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博文嘉业集成有限公司等,以上公司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须取得《徐州市建筑业企业信用管理手册》。
3.7失信被执行人惩戒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
3.8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信息以“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
3.9本工程实行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已录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