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大邑县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项目(专业工程暂估价)施工 / 标段已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投【2024】第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西岭城市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大得顺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大邑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大发改投【2024】第36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玖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大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邑县新场镇;
2.2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主要对填埋场主体工程进行封场处理,安全封场及生态修复面积67000m²,建设内容包括堆体整形与处理、封场覆盖系统、封场区渗滤液收集与处理、填埋气体收集与处理、地表水雨水控制系统及生态修复。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人指定的施工范围内的工程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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