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02-CG-251022589、SXZB-2509291711JNMF2917/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大同市/云冈区
一、采购条件
本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法律诉讼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02-CG-251022589、SXZB-2509291711JNMF2917/01),已由中共晋能控股煤业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支部委员会【2025】9号会议纪要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大同煤矿集团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2020年12月23日,我公司与大同启迪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称大同启迪公司)签订了《大同废弃巷道压缩空气储能项目建设工程勘察合同》,合同价款约定工程勘察测量费为105万元。我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工作并向大同启迪公司提交勘察及测量成果资料。2021年7月21日,大同启迪公司支付我公司合同款10万元后,一直未能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剩余合同款95万元。因此,拟在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采购1家法律事务所,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大同启迪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账款问题。
2.2 采购范围:代理涉及采购人与大同启迪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律诉讼案件,在采购人授权范围内委派执业律师参与案件诉讼程序。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大同市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加);
3.3 业绩要求:
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2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3年9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项目业绩指:合同履约纠纷案件诉讼代理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
①合同(合同协议书)要求:提供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
②以上业绩合同对应的任意一张结算有效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同等于发票效应的其他票据)。
③以上发票须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须提供对应票据的财政电子票据查验平台查询结果)
3.4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2 17:30至2025-10-27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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