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K15070020251019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已由呼伦贝尔市发展和政革委员会以呼发改行审字【2022】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资金来源2023年优质高效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呼伦贝尔中心城新区河东组团成吉思汗路东侧、纬十二街南侧。
规模: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段控制价(元) |
工期或服务期(日历天) |
K1507002025101901001001 |
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施工 |
呼伦贝尔市蒙医医院建设项目10千伏供电工程,具体工程量详见工程量清单。 |
4049521.80 |
3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在国家信息中心主办“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是否有失信记录,即截止开标当日评审时未被记入失信名单(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场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或投标人已申办2020年11月30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中住建部要求的最新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承修类、承试类)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注:投标文件须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载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具备五大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单位中标后在本工程项目实施阶段五大员必须在岗履职。
(4)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
业绩要求:近三年具有承揽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其他要求:业绩只作为评标得分依据,不作为资格审查标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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