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5117812025000200
项目名称:2025年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示范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842,8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采购包4: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采购包3:无
采购包4: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满足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26条、27条相关规定的可不提供许可证或备案材料),根据国家规定有涉及前述证明材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满足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26条、27条相关规定的可不提供许可证或备案材料),根据国家规定有涉及前述证明材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3: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满足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26条、27条相关规定的可不提供许可证或备案材料),根据国家规定有涉及前述证明材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采购包4:
(1)〈1〉供应商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具有并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证明材料(满足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25条、第26条、27条相关规定的可不提供许可证或备案材料),根据国家规定有涉及前述证明材料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2〉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的注册证或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3〉供应商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商的生产许可证或生产备案证明材料(一类医疗器械适用备案)。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2)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则供应商具有并提供经销产品权限的证明材料、或者供应商获得并提供授权(委托)经销产品的代理商证明材料、或者供应商获得具有授权(委托)权限的代理商再授权(委托)经销产品的证明材料【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委托)权限的证明材料并显示授权(委托)经销产品链条的完整性)】。注:供应商需在使用投标(响应)客户端编制响应文件时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