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ZJ25H-063
项目名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2701000
最高限价(元):360000/1321000/102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一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36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医用冷藏冷冻冰箱、超净工作台、紫外分光光度计、高速冷冻离心机、荧光定量分析仪各1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国产
标项二
标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二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32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超声肝硬化检测仪1台、排痰机(背心式)1台、便携式心电监护仪3台、全自动染片机1台、高压灭菌器1台、医用超低温箱1套、二氧化碳培养箱2套、血气分析仪2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国产
标项三
标项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红星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三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 102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胰岛素泵10台、蛇形拉钩2套、多功能治疗仪1台、可视喉镜4套、纤维支气管镜1套、四通道微量泵2台,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国产
合同履约期限:包 1、2、3,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包1、2、3: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具有备案证明文件);若供应商为货物制造商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4.其他资格要求:(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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