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JLZB-2025-74
项目名称:大昌汗镇石岩塔村芦家梁自然村通村道路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3,19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大昌汗镇石岩塔村芦家梁自然村通村道路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703,19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703,19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大昌汗镇石岩塔村芦家梁自然村通村道路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703,19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60 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昌汗镇石岩塔村芦家梁自然村通村道路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①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②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③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④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 1 号);
⑤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
⑥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 号);
⑦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⑧ 、《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⑨ 、《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
⑩ 、 落实其它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昌汗镇石岩塔村芦家梁自然村通村道路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024 年企业年度报告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承担本工程施工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交安B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4、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账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银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 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信用要求:投标供应商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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