颗粒清洗装置自动化改造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颗粒清洗装置自动化改造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集采机构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编号YZN0-WZ-GKZB-25-6092
2.2招标项目名称颗粒清洗装置自动化改造。
2.3招标项目概况
工序A:颗粒清洗系统自动化改造:对现有装置的改造提高作业过程的自动化水平、降低操作人员劳动强度。工序B:颗粒自动化清洗装置:新采购6台自动化清洗装置,用于颗粒的清洗工作,实现颗粒清洗工序的自动化和标准化。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供货范围包括:
工序A,颗粒清洗系统自动化改造:对现有自动清洗装置进行改造,改造范围(含新增设备)物料自动加注装置1套或2套、洗涤过滤装置(含洗涤柱两端口阀门自动开/关机构)2套、排液分选机构2套、过滤器(含洗液1过滤器、洗液2过滤器、载带液过滤器)2套、出料装盘机构2套、洗涤柱自动冲洗装置1套或2套等组成部分。(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技术条件《颗粒清洗系统自动化改造采购技术条件》,编号:21ETMS03062)
工序B,颗粒自动化清洗装置:为本工序新采购6台自动化清洗装置,用于颗粒的清洗工作,实现颗粒清洗工序的自动化和标准化,形成新的自动化生产线(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技术条件《颗粒自动化清洗装置采购技术条件》,编号:21ETMS03061)
2.5交货地点
四川省宜宾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中核建中核燃料元件有限公司厂区内。
2.6 交货期
工序A和工序B交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150天内完成首套颗粒清洗系统的改造设计、制造、源地安装调试及验收。首台交付后180天内完成其余台套的批量制造、现场安装、现场调试等工作。
2.7质量标准除满足本采购技术条件要求外,还应满足国家及行业的现行标准及相关规定。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_(5)人员要求:
(6)其他要求:不得有以下13项的情况。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提供截图)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截图)
被列入集团公司或中国原子能工业有限公司违纪违规名单、违约名单、资格暂停供应商清单(如有)或黑灰名单(如有),且未从上述名单中释放的。(投标人需明确承诺)
投标人投标的产品(整机)如需进口,必须获得出口许可证书和/或输出国政府主管当局颁发或批准的出口许可文件,或者提供不需出口许可和/或出口文件的声明。如果在投标时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应提交其能够从有关政府当局取得许可文件的承诺,若中标后,后续项目执行期间如未能取得出口许可,投标人将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由此带来的后果。
3.2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凡有意响应者,请于_2025年_10月22日下午17时30分至2025年10月28日00时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核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并在支付采购文件款项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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