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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安亳线、上樟线、九赣线成品油站场增设计量远程诊断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安亳线、上樟线、九赣线成品油站场增设计量远程诊断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FAGF-DBCY-25090671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国家管网集团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东部原油储运公司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合肥输油分公司、南昌输油分公司所辖成品油站场。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进一步提升安亳线、上樟线、九赣线成品油站场计量管控水平,实现对交接计量仪表的实时监控、上下载量的动态显示,本工程根据建设需求,建设一套国产化的计量远程诊断系统。站场流量计、流量计算机等计量设备的诊断数据通过各个站场生产支撑网采集到中心数据平台中,通过计量远程诊断系统软件的数据分析、处理,实现计量诊断数据采统计分析、设备监测、健康状态自诊断、预测分析、报警及专家库、工艺运行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智能应用。计量远程诊断系统由设备层、逻辑层、展示层以及传输网络构成。本工程建设的国产化计量远程诊断系统设置在东部原油储运公司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虚拟化平台,虚拟化平台剩余资源满足计量诊断系统的部署。软件开发商利用该虚拟化平台进行数据接入和软件开发部署调试。项目实施地点:东部原油储运公司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合肥输油分公司、南昌输油分公司所辖成品油站场。

东部原油储运有限公司安亳线、上樟线、九赣线成品油站场增设计量远程诊断系统项目

标段编号:001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10-23 10: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10-30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10-23 10: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
为进一步提升安亳线、上樟线、九赣线成品油站场计量管控水平,实现对交接计量仪表的实时监控、上下载量的动态显示,本工程根据建设需求,建设一套国产化的计量远程诊断系统。站场流量计、流量计算机等计量设备的诊断数据通过各个站场生产支撑网采集到中心数据平台中,通过计量远程诊断系统软件的数据分析、处理,实现计量诊断数据采统计分析、设备监测、健康状态自诊断、预测分析、报警及专家库、工艺运行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智能应用。计量远程诊断系统由设备层、逻辑层、展示层以及传输网络构成。本工程建设的国产化计量远程诊断系统设置在东部原油储运公司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的虚拟化平台,虚拟化平台剩余资源满足计量诊断系统的部署。软件开发商利用该虚拟化平台进行数据接入和软件开发部署调试。
2.2服务地点: 东部原油储运公司集中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合肥输油分公司、南昌输油分公司所辖成品油站场。
2.3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90 日历日,具体服务时间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不分标段。
2.5招标范围:
对东部原油储运公司生产监视与应急指挥中心、南昌分公司、合肥分公司所辖站场参与成品油贸易交接的计量系统进行远程诊断系统的建设,包括但不限于现场计量设备与远程诊断系统间网络部分的建设、远程诊断软件、系统的组态和调试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能源类监视系统或信息化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建设)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 100 万元。
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为合同主要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原件扫描件。 业绩统计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其投标予以否决。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扫描件(报告须按规定加盖审计单位和注册会计师个人印章,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报表不强制要求投标单位盖章签字。);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本公司出具的财务报表。
3.4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负责人 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 1 项 (能源类监视系统或信息化系统/平台软件开发建设)项目负责人执业业绩,单项合同额大于 100 万元。
若个人执业业绩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其他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由发包人或其专业主管部门提供,并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2)其他人员:
1)项目团队成员(不含项目负责人)须至少配备 6 名技术服务人员,按照其职责要求具有独立开展业务现状调研、需求分析或功能设计、软件开发、系统实施等能力,提供人员名单。
2)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如确需替换人员的,所替换人员资格不得低于招标文件及投 标文件要求,且需报发包人书面同意。(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上述人员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所配备人员不得随意更换。
3.5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其他要求:

3.7业绩认定条件
/
3.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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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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