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三公司船舶分公司“搅拌3、方驳129”维修,招标人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组织机构为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各施工单位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搅拌3、方驳129”维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搅拌3船水下爆夯施工需要甲板工作面较大,计划将闲置房间、备品备件库、石料围板、等相关附属设备移位安装,提高船舶利用率。
方驳129船为满足施工现场需要,拟在左舷甲板安装一条斜皮带、一条旋转皮带。送料船帮靠方驳129,用挖掘机将砂石料驳运至斜皮带,旋转皮带接力斜皮带料后,旋转至相应料仓,进行卸料。
2.2招标内容:
| 序号 |
工作事项 |
规格 |
数量 (艘)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 1 |
搅拌3 维修 |
/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 |
大连周边 |
|
| 2 |
方驳129维修 |
3200吨 |
1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天内 |
大连周边 |
2.2.1本次船舶维修招标根据不同维修时间分为3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承修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委托方才能办理结算手续,未提供发票委托方不办理结算。
2.3.1 付款比例: 按合同双方约定比例支付
2.3.2 支付方式: 委托方应将完工签认单与结算报价单审核并签字确认,承修方根据委托方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委托方在承修方按发票开出之日起90天内以电汇、银行转账、金融产品等形式付清全部修理维修款项,若以票据方式或者保理财金融产品等方式支付修理维修款时,支付方不承担相应的贴息费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质量、安全、环保三证齐全,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生产能力:具备投标设备生产供应能力,生产工艺及其他相关要求。
3.3质量保证能力: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4投标人业绩:投标人可提供类似标的船舶维修维修、建造业务2022-2024年的业绩。
3.5财务要求: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6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7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 1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12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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