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19中国核建中核二三公司总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常规采购-询比采购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19中国核建中核二三公司总部股权转让合同纠纷法律服务常规采购
- 项目编号:CNEC-FW-GKXJ-25-19477
- 交货/服务时间:自本次采购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强制执行(如有)的“最后一项程序终结”之日止
- 交货/服务地点:成都、北京
- 供货范围:根据中国法律,甲方授权乙方、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在本协议服务期内为甲方提供代理服务,具体包括:
- (1)审查与本案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对证据材料进行搜集和整理;
- (2)就案件所涉争议焦点进行法律论证,检索、搜集、分析与本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司法案例等,确定案件策略;
- (3)起草补充申请书,发表意见,向仲裁庭提供证据,举证质证,发表辩论意见等;
- (4)参加仲裁开庭、代理派生诉讼(如有)、裁决及判决强制执行(如有)等;
- (5)代为和解、调解;
- (6)代为签署有关法律文书。
- 质量要求:满足合同条款,完成项目仲裁及保全相关工作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2)资质要求::报价投标人必须是依照《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司法行政机关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书》(提供相关证书证件复印件);
(3)安全要求:“/”;
(4)财务要求:提供近 2 年的审计报告或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及财务情况汇总表(近年审计报告/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5)业绩要求“/”;
(6)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提供服务于项目相关律师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网上核验证明截图);
(7)机械设备:“/”;
(8)信誉要求:未被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https://credit.acla.org.cn/)中列入行政处罚、列入行业处分名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当日采购人查询结果为准)
(9)其他要求:“/”;
- 专项资格条件: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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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