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滨县水源置换及第二供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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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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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淮财公开招标-2025-30 | |||||||||||
| 2、项目名称:淮滨县城市管理局淮滨县水源置换及第二供水厂建设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4,00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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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 采购内容:本期项目全过程咨询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全过程项目管理,全过程造价咨询等); 5.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验收止; 5.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全过程咨询管理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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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心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本单位2025年以来连续3个月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基本户银行资信证明): 3.4信誉要求:良好,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或在近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以单位出具的承诺为准,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3.5信用要求:投标人(企业)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并提供查询结果。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日投标;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只查询企业),对存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只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6其它要求:①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2025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集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提供投标企业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报告的信息查询、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之后); 3.7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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