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12025104022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I9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工业大学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 已由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以津教政办【2025】19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工业大学。 项目总投资为34876.8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6138.75万元,设备费用62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71.23万元,预备费1015.83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资金和学校自筹等渠道解决。 建设规模为
446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磐宇咨询有限公司受
天津工业大学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新建一座地上4层、地下1层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 1.新建联合工程研究中心A座,建筑面积6620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6620平方米。建筑为地上1层局部夹层,层高为13.2米,主要功能为高压大功率实验室、大功率专业实验室、电磁兼容暗室、变电站、压缩空气机房等。建筑高度14.30米,室内外高差 0.3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新建联合工程研究中心B座,建筑面积379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923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 (1)地上4层建筑,一至四层层高均为5.4米,主要功能为中功率专业实验室、小功率实验室、超净间、科研实验室、零部件加工实验室、研究生教研室等。建筑高度24米,室内外高差0.7~1.20 米。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2)地下1层建筑,层高为4.2米,平时功能为汽车库,战时功能为核、常5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核、常6级甲类二等人员掩蔽所;甲类5级人防移动电站。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 3.同步实施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综合管线等附属工程。
2.2 工程建设地点:西青区宾水西道399号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现址范围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工业大学联合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本项目招标规模为44600平方米。项目新建一座地上4层、地下1层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总建筑面积446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585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高压大功率实验室、大功率专业实验室、电磁兼容暗室、中功率专业实验室、小功率实验室、超净间、研究生教研室等;地下建筑面积875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人防工程和汽车库等。同步实施给排水、暖通、电气、室外道路广场、绿化、综合管线等附属工程。最大单体建筑面积约37980平方米,最大高度约24.0米,最高层数为4层,最大单跨跨度为20.40米,基坑深度约8.1米,结构类型:框架结构。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26138.75万元。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方式评审。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1月30日 至 2028年05月29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资格等级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