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油田克拉玛依(含塔城地区)绿色零碳综合体测风塔项目EPC总承包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油田分公司新能源事业部,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投资,出资比例100%,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拟在塔城区域内新建140m高度的测风塔31座,其中托里县部署21座测风塔包括:禾角克风电场8座;庙儿沟南风电场2座;庙儿沟北风电场6座;玛依塔斯风电场5座;和布克赛尔县部署10座测风塔:包括和布克风电场5座;夏尔哈尔风电场2座;阿都荣风电场、喀拉奥巴风电场、布呼特风电场各1座,并配置相关辅助实施。
可行性研究批复:《关于新疆油田克拉玛依(含塔城地区)绿色零碳综合体测风塔建设方案的批复》油气新能源〔2025〕103号。
资金来源:《关于下达2025年第二批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通知》新油计(2025)36号;
2.3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8月30日
施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5月30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工作量明细:
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的前期手续、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后续测风数据管理及分析服务等,具体内容如下:
负责各自投标区域内新建140m 高度的测风塔31座,其中托里县部署21座测风塔,包括禾角克风电场8座;庙儿沟南风电场2座;庙儿沟北风电场6座;玛依塔斯风电场5座;和布克赛尔县部署10座测风塔,包括和布克风电场5座;夏尔哈尔风电场2座;阿都荣风电场、喀拉奥巴风电场、布呼特风电场各1座,并配置相关辅助实施。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区域的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塔架、电气设备、气象仪器及配套接地系统、电缆、通讯等内容的施工作业。达到工程质量及工艺标准,满足项目设计要求;测风塔建成后所收集的测风数据依照招标单位要求进行管理,并提供数据分析内容。
单座140m高度测风塔测风设备设施配置表
|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传感器 |
|
|
|
|
| 1.1 |
风速传感器 |
#40风速计 |
个 |
9 |
国内先进测风设备,仪器需经国内有资质的单位标定检测,在10/30/50/90/100/110/120/ 140(A) /140(B)m高度安装 |
| 1.2 |
风向传感器 |
#200M风向仪10k |
个 |
3 |
国内先进测风设备,在10/100/ 140m高度安装 |
| 1.3 |
温度传感器 |
#110S温度传感器 |
个 |
1 |
带有防护罩,在8m、138m高度安装 |
| 1.4 |
湿度传感器 |
湿度传感器 |
个 |
1 |
在8m高度安装 |
| 1.5 |
气压传感器 |
#BP20气压传感器 |
个 |
1 |
在8m高度安装 |
| 2 |
数据采集仪 |
|
|
|
|
| 2.1 |
数据采集仪及附件 |
Symphonie记录器 |
件 |
1 |
包括1个MMC卡、2个碱性电池、1个干燥剂,以及防护箱,在10m左右高度安装 |
| 3 |
专用工器具 |
|
|
|
|
| 3.1 |
风速计#2C电缆 |
厂家配置 |
根 |
9 |
风速计与记录仪连接线 |
| 3.2 |
风向仪#3C电缆 |
厂家配置 |
根 |
3 |
风向仪与记录仪连接线 |
| 3.3 |
温度传感器电缆 |
厂家配置 |
根 |
2 |
温度传感器与记录仪连接线 |
| 3.4 |
湿度传感器电缆 |
厂家配置 |
根 |
1 |
气压传感器与记录仪连接线 |
| 3.5 |
气压传感器电缆 |
厂家配置 |
根 |
2 |
气压传感器与记录仪连接线 |
| 3.6 |
SD卡(存储观测数据) |
厂家配置 |
个 |
2 |
存储观测数据,容量应≥2GB,备用1个 |
| 3.7 |
太阳能电池 |
厂家配置 |
组 |
1 |
包括太阳能电池板、12伏蓄电池组 |
| 3.8 |
GSM无线通信系统 |
厂家配置 |
套 |
1 |
可实现远程无线传输数据、在线下载数据、在线监测传感器运行状况等功能 |
| 3.9 |
读卡器 |
厂家配置 |
个 |
1 |
用于将存储在MMC卡中的观测数据读入计算机 |
| 3.10 |
系统操作软件 |
厂家配置 |
套 |
1 |
适用于Windows 10、Windows XP等操作平台 |
| 4 |
技术资料 |
|
|
|
|
| 4.1 |
安装说明书 |
厂家配置 |
套 |
1 |
|
| 4.2 |
测风设备认证报告 |
厂家配置 |
套 |
1 |
|
| 4.3 |
其他相关技术资料 |
|
|
|
|
构筑物工程量汇总表
| 序号 |
位置 |
构筑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规格 |
| 1 |
塔城地区 |
140m三角形桁架型钢测风塔 |
座 |
|
断面边长 0.5m,立柱采用圆钢(φ 36),型钢制作,刷防锈防火漆; |
| 2 |
测风塔基础 |
座 |
|
C30 钢 筋 砼 浇 筑 , 大 小 为1.5×1.5×1.5m(长×宽×深); |
|
| 3 |
1.3×1.3×1.5m 拉线 |
个 |
2 |
每个测风塔开挖 12 个拉线坑,采用 LP-10地锚,两根拉线固定在一个地锚拉杆上 |
|
| 4 |
钢拉线连接附件 |
套 |
4 |
每个测风塔 24 套 |
|
| 5 |
避雷带施工 |
|
|
避雷沟 18 米长,20cm 宽,70cm深 |
|
| 注:以上为 1 座测风塔工作量,共 31 座 |
|||||
给排水消防:本项目现场建筑混凝土用水可取自风电规划区高速公路服务区或加油站。每座测风塔施工现场需配置至少两具干粉灭火器。测风塔运行阶段现场不需要配置消防器材。
通信:
(1)本项目需至少采集完整2的测风数据。
(2)通信系统方案。测风塔位置处有公网信号,测风数据通过公网传输到后台终端指定邮箱;测风塔位置处无信号,每季度派人到现场收集数据。
(3)数据存储及采集:数据采集器应能够存储完整1年、记录时间间隔为10min的数据。
供配电:数据采集器电源设计应保证不间断可靠供电。本项目采用 100Wp 太阳能电池板和蓄电池配套供电方式。太阳能电池板采用单面单晶硅电池,可以保证数据采集器连续 15 天以上不间断供电。;
2.5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拟在塔城区域内新建140m 高度的测风塔31座,其中托里县部署21座测风塔包括:禾角克风电场8座;庙儿沟南风电场2座;庙儿沟北风电场6座;玛依塔斯风电场5座;和布克赛尔县部署10座测风塔包括:和布克风电场5座;夏尔哈尔风电场2座;阿都荣风电场、喀拉奥巴风电场、布呼特风电场各1座,并配置相关辅助实施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勘察设计: 负责招标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工作,负责与新能源事业部、当地政府对接工作;设计工作包括且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标准化设计、竣工图、设备技术规格书,为招标人施工图审查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等。
2、物资采购:采购包括且不限于构成本工程所有设备材料、施工及相关服务(含检验、试验、调试等)、设备保管、运输、二次搬运、装卸车、超重设备发生的桥梁加固、信号灯改移等铁路、公路改造措施等的采购。投标人自行采购的物资(含物资组成件)应严格执行中石油集团物资采购相关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管理、计划管理、物资编码管理、供应商管理等,属中石油集团一级物资的(参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管理目录),必须执行中石油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并根据相关规定,要使用符合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规定的技术要求,并经国务院气象主管机构审查合格的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保证气象监测设施的合规性和数据的有效性。
3、施工及施工组织:负责招标范围内所有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平整、设备基础施工、电缆敷设、线路架设、各类障碍物穿跨越施工及手续办理、用地勘界手续办理、规划手续办理等相关评估报告及手续办理等,均由投标人负责,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投标人没有按图施工造成的超挖、超占范围等导致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协调赔偿并妥善解决,如因此延误工期,招标人将按照延误时间予以考核,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违约责任。投标人超出施工红线图的占地,例如基础等超挖、临时施工便道,搭建操作平台等,由投标人自行征地、办理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基础开挖中形成弃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增加渣场、取料场。
4、验收、试验、调试等:配合各阶段工程验收,包括但不限于专项验收、工程完工(中间)交接验收、交工验收、竣工验收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完成所承包工程设备、材料、系统的验收、试验、调试等,包括但不限于设备交接试验、设备单体调试等;根据标准和有关规定对仪器仪表及设备、材料进行校验和第三方检定。配合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工程竣工验收等。
5、资料:完成工程建设项目资料移交归档,达到GB/T50328《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及中石油项目档案管理相关要求。
6、培训:在施工完成及项目投运前,对招标人进行设备设施使用操作、运行维护等系统性培训,使其具备独自运行的能力。培训内容应包括:主要设备性能、技术原理和操作使用方法,维护管理的技术,实际操作练习。投标人应列出具体的培训计划。
2.6预算金额:1045万元(不含税);
2.7承包方式:EPC总承包;
2.8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及保修期: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工程承包范围内。
保修期:自竣工验收日(以竣工验收证书上注明竣工验收日期为准)起,按国家、行业
规定的保修期限。
(1) 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合理使用年限。
(2) 消防设施、电气及仪表线路、新建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 2 年。
(3) 装修工程、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的年限。
(4) 其他项目质保期限:设备质量保修期为 2 年。
(5)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的其他质量问题。
(6) 如在质保期发生(1)-(5)项质量问题,投标人应承担维修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此项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查询渠道:天眼查专业版https://pro.tianyancha.com/home;查询选项:法人、任职、投资;查询深度:3级)。
3.2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通过结果在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承包商资源库(内网 http://10.30.98.137:8999/ 、外网 http://125.32.26.40:8300/)查询,通过的资质类别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3资质要求
3.3.1设计企业投标
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资质,并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3.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内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安全要求: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承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未提供承诺将会被否决投标)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查询渠道:“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
3.5.5开标当日未被*(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公司级“三商”黑名单或招标人“三商”黑名单(以*(内网:http://bid.energyahead.cnpc/#/、外网:https://*/)公示信息为准,三商”黑名单不区分项目属性,即物资类项目招标,若投标人在工程或者服务模块被纳入“三商”黑名单,投标也将被否决)。
3.5.7 以上条款均以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 设计企业投标
3.6.1.1 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6.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1项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业绩或本项目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6.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6.2.1 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6.2.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承担过至少1项EPC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业绩或本项目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工程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提供公司任命文件)
3.7财务要求:
2022、2023、2024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申请人须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8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时间认定以工程竣工验收相关证明,或业主/业主项目部开具的相关证明资料时间为准),需承担过至少1项测风塔项目施工总承包或EPC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发票及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部分扫描件,同时提供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移交证书或其它能说明投产的证明材料等相关证明资料;设计合同业绩须提供合同封面、签字盖章页、发票及能证明业绩的关键部分扫描件。
3.9设计负责人要求
3.9.1设计单位投标
3.9.1.1具有注册电气(发输变电)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9.1.2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类似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业绩。
3.9.2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9.1的要求
3.10施工负责人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10.1.2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项类似EPC总承包项目担任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业绩。
3.10.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满足3.10.1的要求。
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1.1项目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往完成类似工程担任相应职务的证明文件,须体现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工程范围等信息,以项目竣工(完工)验收文件或业主项目部开具的载明送电或投运时间的相关证明资料时间为准。
3.11.2安全管理人员:投标人应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11.3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目前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任何职务的书面承诺。
3.11.4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为不可更换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
3.12其它要求: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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