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辅助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洋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洋发改发〔2025〕85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洋县绿色(有机)循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洋县磨子桥移民搬迁产业孵化基地内。;
2.2 工程规模:建设1栋5层的员工生活用房,建筑面积4349.14㎡;
2.3 项目投资总额:12351248.75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2351248.75元);
2.4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标段编号: E61070035414okhqq9wz001;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次招标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为准。;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辅助用房建设项目: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申请人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标段名称:洋县新能源汽车电子电器产业园建设项目(二期)定制化厂房项目辅助用房建设项目: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1)申请人基本信息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 (2)申请人需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 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5) 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 (7)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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