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包装、码垛、装车业务外包询比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134-CG-251014282)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晋城市/阳城县
一.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包装、码垛、装车业务外包询比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134-CG-251014282),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现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对该项目组织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金象公司2025年总氨日产约727吨,尿素日产约1127吨,全年运行天数约299天;2026年以 10 台纯氧气化炉+2台生物质气化炉运行,总氨日产约880吨,尿素日产约1389吨,运行天数约300天。
2.2 采购范围:本采购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本次采购其中的:001标段 尿素包装、码垛、装车业务外包询比采购:
标段(包)内容:
(1)尿素装车、码垛工作劳动力的提供和所需装备的购买、使用和维护;车辆排放标准需符合环保政策要求,若政策调整,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更换达标车辆。(目前叉车10辆、自动码垛机2台、穿线机2台)
(2)配合属地单位进行清仓,杜绝料仓结块发生产品质量事故。
(3)现场创建、清洁文明生产,楼层、楼道、楼梯、玻璃、现场及设备本体卫生打扫干净(卫生标准要符合属地单位要求)。卫生工具由业务外包公司提供。
详细内容及范围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3 服务地点:山西金象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4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5 服务标准/质量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具有过1项类似业绩;
近年指:2022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类似业绩指:装卸搬运服务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类似业绩需同时具备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结算的任意一张发票【附发票及对应发票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或“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查询结果】。合同复印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服务内容及业绩要求的关键信息等内容。发票要求:发票复印件的发票号码、开票日期、金额须清晰可查。
3.3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4 18:00至2025-10-29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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