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深层页岩气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大安101井区五峰组-龙马溪组深层页岩气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施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石油股份油气新能源[2025]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重庆市永川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丛式井场9座、集气脱水站1座、集气站1座,集气支线33.7km,集输管道14.5km,总长约48.2km,同沟敷设通信光缆和返排液转输管道;负责井区控制中心建设、站场及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管道建设的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回填、试压、氮气置换、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施工及配套工作。
2.2.1物资采购界面:
(1)场站、平台的阀门、电气、仪表、动力电缆、通讯光缆等物资材料由甲供或根据招标人委托书进行采购。
(2)线路施工的热煨弯管加工、焊接材料、防腐管、通讯光缆甲供,剩余的热收缩套、标示桩等乙供。
(3)采购的物资供应商须优先选择中石油集团入网供应商,乙方采购材料设备,应按图纸要求和图纸要求标准采购,并要求“三证齐全”,对材料设备质量负责,涉及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一级物资的采购,应符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
2.2.2数字化建设要求:项目开工后,配合招标人委托的服务商进行《数字化交付系统》的信息与数据填报工作。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开工之日起8个月完成集气脱水站和集气站建设,集气支线和集输管道进场后3个月完成建设,单平台标准化建设35天(根据压裂施工进度组织进场),施工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地貌恢复,因不可抗力或外协因素造成进场滞后或施工期间停工的,工期顺延。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如下:
| 标段号 |
具体内容 |
备注 |
| 1 |
暂定集气脱水站1座、井区控制中心建设、新建丛式井场3座、集气支线9.6km,集输管道14.5km(总长约24.1km)及配套工程建设,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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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暂定集气站1座,新建丛式井场6座、集气支线24.1km及配套工程建设,具体以最终签订的合同内容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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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招标范围
负责新建丛式井场9座、集气脱水站1座、集气站1座,集气支线33.7km,集输管道14.5km,总长约48.2km,同沟敷设通信光缆和返排液转输管道;负责井区控制中心建设、站场及平台井站地面工艺安装、总图建筑、构筑物、仪表自控、电气工程、通讯工程、给排水及消防、金属结构及配套工程等施工,管道建设的扫线、管沟开挖、管道安装、回填、试压、氮气置换、水工保护、地貌恢复等施工工作,以及临时设施的建造、维护、拆除、占用土地的恢复,负责招标人采购的设备和材料的运输、保管,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的办理、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
3.1.1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且状态正常,并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为准),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
3.1.2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 石油化工 工程施工总承包 一 级资质。
3.1.3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长输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A1级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GC1级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3业绩要求
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合同金额超过1亿元的石油化工类(包括石油石化、油气田地面、油气处理、油气输送、油气存储等)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
3.4信誉要求(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为准)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4.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4.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4.6开标当日,违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三商黑名单、未被列入招标人黑名单。
3.5项目经理要求
3.5.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5.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5.3 2020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一项单项合同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石油化工类(包括石油石化、油气田地面、油气处理、油气输送等)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经理业绩。
3.6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7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7.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7.2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地面建设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
3.7.3施工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7.4安全管理负责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5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或以上职称。
3.7.6各标段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8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3.10其他要求
3.10.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0.2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不可以兼任;安全管理负责人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可以兼任。
3.10.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本次招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各标段的开标、评标顺序为:标段一、标段二。
投标人排名第一的标段达到1个,不再参与后续标段评审,后续标段在初步评审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3.12投标人须承诺在中标后及时配合招标人办理浙江油田分公司准入,并在合同签订前按照招标人相关管理规定及时取得有效准入,否则招标人将不予签订合同,投标人也不得实际发生项目履行行为,同时招标人将按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重新选择中标人。
3.13投标人须承诺项目开工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金额为合同标的金额的3%,缴纳后才能正式进场施工,并接受甲方对全过程的工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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