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核工院公司本部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海核工院公司本部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人已具备招标条件。
1.项目名称
上海核工院公司本部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内容
本次采购内容为:
1.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园区物业服务(虹漕园区、绿洲园区、万源城、世家花园)。具体内容包括:
虹漕园区:
设备设施管理、保洁服务、绿化服务、会议及接待服务、访客接待及快递收发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含耗材及人工);
绿洲园区:
设备设施管理、保洁服务、绿植租摆服务、会议及接待服务、快递收发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含耗材及人工);
万源城公寓:
前台服务、绿植租摆服务、物资管理服务、安全管理服务、车位管理服务、运维工程管理及其它相关服务(含耗材及人工);
世家花园:宿舍管理(含耗材及人工);
2.公司本部(虹漕园区、绿洲园区)各部门行政内勤服务:
3.虹漕园区设备设施检测、维修、保养服务(含耗材及人工)。
详细需求见招标技术附件《上海核工程研究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园区物业服务采购需求说明书》。
进度要求:合同签订后36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1) 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
(2)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 近36个月内无因违法或重大违约行为在与产品质量相关或供货履约能力相关的诉讼或仲裁中被判承担法律责任;
(4)近36个月内无因假冒其他品牌或者商标、侵犯专利权,遭到行政或者刑事处罚,或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信誉要求:a)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b)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c)投标人没有处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涉案“黑名单”;d)投标人没有处于上海核工院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未被列入上海核工院黑名单和冻结名单(评标期间尚未解除冻结的);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不接受代理机构投标。
3.2 投标人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非居住类单项目业绩不低于3万平米;项目经理需持有物业管理师证书且具备不少于3年非居住类单项目3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经理任职经验。(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或合同结算书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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