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1S[2025]2889号-001
项目名称:国资监管企业2025年年度审计和工资总额审计(第1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00000
最高限价(元):7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国资监管企业2025年年度审计和工资总额审计(第1包)
数量: 不限
预算金额(元):700000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对师市国资监管企业开展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和国资监管企业2025年工资总额审计工作。2025年年度审计的企业为国投集团、南能集团、交建集团、城投集团、大学城集团、文旅集团、农垦集团;工资总额审计的企业为国投集团、南能集团、交建集团、城投集团、大学城集团、文旅集团、农垦集团、新农开发,国投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大合并范围)主要用于债券发行相关信息的对外披露,其审计质量严格按照债券发行及监管的相关要求执行,并出具被审计单位年度审计报告(其中国投集团分大小合并)及管理建议书、工资总额清算报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基础规范、会计核算、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2026年3月10日前出具定稿数据,用于年度企业决算填报,要求要与审计报告所附决算十张主表一致;2026年3月30日前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及管理建议书;2026年4月底前出具工资总额清算报告及财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报告。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兵团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规定执行;《关于落实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新财购〔2022〕22 号)。(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加投标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3)依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XX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XX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4)依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2)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会计师并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1名,除项目负责人外拟派的项目组成员不得少于15名(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5人,具有中级会计师资格的不得少于5人);以上人员须提供本单位有效的社保证明。
其他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的信用行为:在资格审查阶段经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中之一。如有以上不良信用记录之一的,其响应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