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001]FJZSZB[GK]2025005-1
二、项目名称: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仓山镇联建村李厝山90号5座2楼 | 2,005,276.00元 | 99.6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服务类(福建兴晟优品实业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餐饮服务 | 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 | 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 | 主要包括肉类及其他食材等 | 中标人配送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 | 1年 | 年 | 中标人保证所供肉类、家禽、水产类经过检疫合格等 | 2,005,276.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黄国栋 |
| 评审专家: | 邹光盛 、 侯传田 、 乐智慧 、 周卫平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①本项目代理费用以中标金额规定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标准如下: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②中标人以现金、转账、电汇等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请投标人报价时予以充分考虑。③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名:福建正燊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梅峰路支行;账号:406578305018。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举重中心食堂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2.304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所有投标人资格性审查与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2.未中标人可前往我司领取未中标通知书和本公司的评审得分及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