榄核镇安置区二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劳务分包 采购询价公告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 榄核镇安置区二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劳务分包采购 询价人为中交四航工程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现对 榄核镇安置区二期项目岩土工程勘察劳务分包采购 进行公开询价。
2. 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2.1项目概况
1)交通位置
榄核镇安置区二期项目场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中心镇区,西侧为滘桶涌,东侧为滘新路,北侧为广州江山艺术文化培训学校,南侧为蔡新路,交通便利。
2)地形地貌
拟建场地位于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中心镇区,地形属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场地地貌现状为新近拆迁的空地。西侧为滘桶涌河道,东侧为滘新路,北侧为广州江山艺术文化培训学校住舍楼,南侧为蔡新路。地表为人工填土层,非原始地层。场地内现有地面高程为5.87m~7.01m,相对高差为1.14m,整体地势平坦。
2.2询价内容
2.2.1本次询价的标的:工作量详见表1-1。
表1-1 工程量统计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暂定工作量 |
备注 |
| 钻孔 |
m |
770 |
暂定22个钻孔,暂定孔深35-50m |
| 土壤氮含量试验 |
个 |
123 |
|
| 设备进退场 |
台次 |
2 |
2台钻机 |
(1)技术要求
1)钻探要求
①应采用全断面连续取芯钻进工艺,岩芯采取率应保证:一般岩体采取率不低于85%,破碎岩体采取率不应低于65%;黏性土层采取率不低于80%,砂土、碎石、砾石层采取率不低于50%;
②钻进深度和岩芯的测量误差应控制在±5cm之内;
③钻探回次进尺深度严格按照要求执行,保证采取率的要求,一般黏性土中回次进尺不超过2.0m,在破碎岩石或软弱夹层中,回次进尺应控制在1.5m以内,完整岩石回次进尺不得超过岩芯管长度;
④钻探过程中应认真填写钻探报表,记录所有的钻进过程,包括钻进时间、编写回次岩芯等工作,要求记录完整详细;
⑤在钻进过程中遇到涌水、漏水、逸气等异常情况时,及时记录其深度,并做相应的测量;
⑥钻孔岩芯应沿深度秩序从左向右排列于岩芯箱内;
⑦终孔后,测量地下水位,对钻孔进行封堵(岩芯封孔);
⑧岩芯需使用岩芯箱装箱摆放,严禁使用PVC摆放。
2)所有钻孔要求全程视频录像,录像设备由招标人提供。
(2)工期要求:
自甲方通知进场后,10个日历天完成全部钻孔作业。
2.2.2进场时间:自甲方通知进场后,3天内完成全部机台、设备、人员进场。
2.2.3进场地点:广州市南沙区榄核镇中心镇区
2.2.4履约保证金:无
2.2.5支付条件:项目采用分期付款方式。①本工程无预付款。②当乙方按要求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根据双方确定的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乙方提供的相应增值税专用发票后,30日内,甲方支付相应工程款的97%给乙方,剩余3%为质保金。待项目竣工并验收完毕,30日内支付剩余质保金给乙方。劳务工程量为暂定工程量,具体以最终结算为准,询比人支付前,乙方需要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规定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2.6最高限价:7万元。
3. 报价人资格要求
3.1 营业范围要求:报价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履约信用要求: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
3.3 财务能力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询价,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6 报价人须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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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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