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框架招标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框架招标己由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框架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为规范市场管理,以公开招标形式拟对合肥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2026年度城市燃气工程施工单位框架招标,负责合肥公司经营区域内2026年度中、低压及户内燃气工程施工,获得本次准入资格并不意味着工程的保障。招标人无法预计也无法确定投标人所占市场份额,投标人按招标人获取项目情况,方可获得最终工程施工项目。项目分配执行由招标人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安排。
2.3计划工期:以施工任务派工单为准。
2.4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施工承包商框架选商招标,拟选聘投标人2家为入选施工承包商,在公司特许经营区域内工程施工。项目总估算额为1300万元,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3时,评标委员会依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3的为中标候选人,并推荐排名第一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且排名第一至第二名的工作量分配比例分别为52%、48%;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2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是否明显缺乏竞争和是否需要否决全部投标进行论证,经评委会论证项目仍具备竞争力的,依排名顺序,推荐排名前2的为中标候选人,并全部推荐为中标人,且排名第一至第二名的工作量分配比例分别为52%、48%;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量<2时,本项目重新招标。项目具体金额以结算金额为准,中标单位所签署单次工程施工合同不得超过400万元(不含4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以及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含管道开挖施工及非开挖定向钻穿越施工。
2.5.合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在此期限内招标人向中标人以《施工任务派工单》的方式派发施工任务。涉及到合同有效期满未进场施工的项目,招标人有权收回。涉及合同有效期满仍未竣工验收工程,甲、乙方仍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各自权利与义务至工程竣工验收及质保期结束。
3.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
3.2资质要求
3.2.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的入库承包商,并且入库资质与本次招标要求一致,入库状态为“正常”,承包商相关情况可通过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平台实时查询(http://125.32.26.40:8300)。(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以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查询结果为准)。
3.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具有 压力管道 许可项目公用管道 许可子项目 GB1 许可参数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 (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根据国家政策调整未换取新证的,自动取消中标资格。
3.3财务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三年,仅需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不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投标将被否决。根据提供的最近年度的财务报表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或处于被接管、破产或关、停、并、转状态的,投标被否决。
3.4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1 项 市政燃气工程 施工承包业绩。须提供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②对应的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即合同签订至验收报告签署期间与“近三年”期间有交叉即可。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曾被列入但已被移出的视为未列入)。
3.5.3“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5.6开标当日未被列入*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3.5.7投标人及投标人拟参与本项目的人员未被列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安徽分公司区域工程建设承包商“黑名单”。
3.6项目经理任职要求
3.6.1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彩色打印电子证书签名处应有本人手写签名,未手写签名或者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6.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 1 项市政燃气工程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须提供①合同主要页,或中标通知书②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或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需包含参与验收的单位及人员、验收的内容、验收的结论、验收的时间。提供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的以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签字为准。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鉴定书复印件的以复印件中体现的设计施工总承包方或施工总承包方项目经理为准,没有体现的以建设单位出具的证明为准。
3.7机械设备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满足项目建设需要的施工设备(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的,投标将被否决。
3.8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社会养老保险关系,须提供劳动合同扫描件,以及2024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如拟派人员入职时间不足6个月,可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时间的社保缴费记录。并提供承诺在本项目施工作业期间,在岗时间不得低于80%。
3.8.2项目部配备至少1名专职安全员,专职安全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3)。
3.8.3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 工程类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 工程类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系列 工程类 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3),安全管理负责人与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均须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
3.8.4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应同时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特种作业人员数量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投标人须提供本单位电焊工、PE焊工和电工人员的证明材料,其中电焊工和PE焊工需提供双证、电工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未按要求提供证书清晰扫描件的,投标将被否决。
3.8.5负责定向钻穿越施工的导向员需具有有效的《非开挖导向仪操作证》,钻机操作员需具有有效的《钻机操作证》。
3.9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10其他要求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 一般事故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级别的突发公共事故灾难类(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事件。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因投标人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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