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大安区牛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第三期)乡村道路建设-农业园区北环线红旗、农科等村道路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大安区牛佛镇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第三期)乡村道路建设-农业园区北环线红旗、农科等村道路 (项目名称)已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5-510304-04-01-814498】FGQB-006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盛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银行贷款、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盛安土地整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自贡市大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5-510304-04-01-814498】FGQB-0068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中科经纬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农村风貌提升改造,全域农村污水处理,乡村历史文化保护,农耕研学培训基地,农村居住社区建设及乡村道路建设、三农技能实训基地提升改造等。(本次招标建设主要内容:包括不限于改建道路约9.609km,生产便道建设约2.422km,桥梁桥面道路加宽勘察设计服务。最终实施范围以业主确定为准。)
2.2建设地点: 自贡市大安区牛佛镇
2.3招标范围:工程测量、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预算及设计技术交底、后期服务、中间验收、交竣工验收、施工招标配合等工作。
2.4 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标准和要求。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30 日历天(其中勘察服务期限10日历天,设计服务期限2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勘察设计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勘察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勘察: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道路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3)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须以牵头人名义投标,牵头人应由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承担,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承包范围、职责分工。(4)牵头人全权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和签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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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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